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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A1高闪来一个好吗?(8.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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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肘击、卸胳膊、挑手筋、绑绳子一气呵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完事后,徐云看向有些发呆的另一人,将英格兰军人携带的火把用力朝另一个方向一丢。

确保自己周围没多少火光后,连忙轻喝道:

“别傻站着了,快跟我来!”

随后徐云带着此人沿路复刻,又阴掉了五个军士,身边跟随的即战力也达到了六人。

算上之前徐云在寻找汤姆逊和威尔时搞定的八人、格兰特、救下吉布森·林赛时撂翻的一人。

截止到目前,前后载在徐云手上的英格兰军人已经达到了十六位。

不过这里毕竟是核心战场,人员密度远远不像其他地方那么稀疏。

因此在徐云搞定完最后一人时,他

终于被发现了。

只见一位小头领模样的军士瞥见了正在挑手筋的徐云,顿时大喝一声,剑锋一指:

“不好,角落里有个人在搞偷袭!”

话音落下。

便有两个刚解决完对手的英格兰士兵对视一眼,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徐云扑来。

看着照到头顶的手电筒,徐云无奈朝身后几人耸了耸肩。

朝这里杀来的两人都是经验丰富的老鸟,死在他们手中的人远远不止一个。

只见他们的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其中一人还舔着舌头,仿佛已经见到那个东方人在他们的刀下被切成肉块的模样了。

然后他们就看到

徐云的身边的木箱后边,同时窜出了六位大汉,算上徐云,就跟七个葫芦娃似的朝他们杀来。

两个英格兰士兵:“?????”

滕哈格·朗尼克是一位来自格拉斯哥的小麦商人,由于性格谨小慎微,因此每次在交易没完成前,他从来不会参加任何娱乐活动。

而正是托这个性格的福。

今晚的夜袭发生后。

原先那批在营地门口喝酒开篝火晚会的商人几乎全部嗝屁,滕哈格·朗尼克却在一开始的冲击中活了下来。

并且凭借着自己的保镖随从,在驻点西侧组织起了一道还算有效的防御阵线。

不过防线虽然组织了起来,但局势却

“老爷,不好了,卢克肖先生重伤,牛奎尔先生阵亡了!”

听着自己仆从带着哭腔传来的消息。

滕哈格·朗尼克脸色不变,指关节却骤然捏紧了几分。

仆从口中的牛奎尔是他手下最强壮的一位保镖,人称大不列颠胜利号,乃是商队中标志性的人物。

当初滕哈格·朗尼克为了把牛奎尔挖到商会,足足花了八枚英镑,孰料他这么快就

哎!

莫非今天真要葬身于此?

就在整条防线岌岌可危之际。

滕哈格·朗尼克身侧三十多米处,忽然传来了一阵冲杀声,令他心中陡然一惊。

是新的英格兰士兵攻过来了?

还是哨站里的援军到了?

两个可能,通联的却是地狱与天堂。

带着这种忐忑心理。

滕哈格·朗尼克躲在一个箱子后,藉着火光,缓缓朝声响传来的地方看去。

只见此时此刻。

远处有个黑色短发、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正带着十多位明显是己方装扮的男子,气势汹汹的朝这里杀来!

其中有两人还是自己商队的保镖!

短短十多秒不到,他们便和英格兰军人交上了火。

锵锵锵

只见那位东方年轻人右手持剑,左手撒粉,招式精绝微妙,仿若如入无人之境!

见此情形。

滕哈格·朗尼克不由瞳孔一缩,朝周围的随从问道:

“那是哪个商队的保镖?我原以为牛奎尔已经天下无敌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他更勇猛!”

随从只能摇头。

滕哈格·朗尼克毕竟是个能做到大商会话事人的角色,在初始的惊讶以后,很快便意识到了这支生力军的重要性。

他用力深吸一口气,朝周围喝道:

“诸位勇士,我们的援兵到了,所有成年男子拿上武器,大家一起杀出去!”

滕哈格·朗尼克在商会中的威望很高,现场的其他人也不是瞎子作为保镖出身的他们,对于战局的判断甚至要比滕哈格·朗尼克更敏锐。

因此很快。

场中的战士们便士气大震,集结着朝外头攻杀而去,连一些伤员都不例外。

几分钟后。

杀入阵中的徐云被接引到了滕哈格·朗尼克身边,不等滕哈格·朗尼克开口致谢,他便开口道:

“这位先生,闲话少说,你先告诉我英格兰的弓弩手聚集在哪个位置?”

徐云的语气显得很急促,因为有个威胁点从始至终便存在着:

就是格兰特带来的那些弓弩手!

在非现代战争中。

弓弩手基本上都会以固定的建制为模块一起行动,毕竟这个兵种本就不是近战类型的。

哪怕是遇到突击战,他们也都会占据某个区域,针对性的进行远程击杀或者火力支援。

当然了。

肯定有一些会零散行动的弓弩手,但总体上数量不会太多。

眼下西侧区域还在进行着交锋,虽然攻防双方暂时易位,但毕竟友方士兵还没全死光。

加上徐云刻意令人将火把之类的光源尽数熄灭,那些弓弩手很难远程掌握占据情况。

因此他们绝不敢在这时候就进行无规则的放箭击杀尤其是在格兰特这个指挥官已经阵亡的情况下,更没有人会敢承担这一责任。

但若是现场的英格兰士兵都被消灭

那么等待现场众人的,必然是接近二十支弩箭的高杀伤压制!

所以在此之前,必须要先锁定弓弩手们的位置!

滕哈格·朗尼克显然也意识到了这点,很快指着南方某个方向道:

“弓弩手们应该就在那一块区域,我看到有不少箭是从那边射过来的,但具体位置就不好说了。”

徐云点点头,有方向就足够了,毕竟这块驻点就这么大。

随后他又和滕哈格·朗尼克交代了几句话,便告辞返回了战场。

眼下己方的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甚至出现了多处二打一的局面,他便放心的叫了几个人:

“斯坦奇瓦伦祖拉迪达克巴尔加斯你们跟我来!”

点到名的几人都被徐云救过命,因此没怎么犹豫,便跟着徐云离开了现场。

随后一行八人在徐云的引导下沿着边界绕行。

而滕哈格·朗尼克则按照徐云的吩咐,让人朝另一个方向丢起了手电筒。

手电筒和火把是黑夜中为数不多的‘鱼漂’,因此在发现手电筒的光亮后,立刻有两根弩矢射到了手电筒周围。

见此情形。

众人中一位擅长使用弓弩的保镖侧着耳朵,通过声响判断了一下位置:

“罗峰先生,目标在十点钟方向一百五十英尺左右,应该不会差太多。”

徐云点点头,带着众人朝那个方向摸了过去。

果不其然。

走了一小段路后。

他们左前方的视野里,便出现了一块有五六道手电筒光亮的区域,甚至还能闻到一股烟草味儿。

徐云见状深吸一口气,从身上掏出了一个圆乎乎的东西。

这是他此行准备的保命装备,是一枚自制的闪光弹。

虽然某个仆街作者很想把自制流程写出来,但在询问过某个朋友后得知,这是一种法规严格禁止的行为,互联网上传播相关教程是要进去唱铁窗泪的。(之前大宋副本就有人举报我传播燃烧弹做法了,还好核查后还了我个清白)

因此自制流程在此省略。

反正闪光弹的主要成分是磷、氯酸钾以及其他一些东西,以徐云目前在科大的地位,想要凑齐并不算困难。

随后徐云颠了颠闪光弹。

拔开引信。

用力朝那个方向掷去

不远处的弓弩手聚集点。

先前在占据了驻点入口后。

弓弩手们便很熟练的通过小麦布袋、箱子之类的物体搭建出了一个临时战壕,配合着步兵们进行战斗。

一开始,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快速击杀一些目标造成混乱,并且很快的完成了要求。

而随着战斗的进行。

弓弩手们的职责也逐渐变成了压制火力控制局势。

“哈欠”

‘战壕’中,一位年轻的白人伸了个懒腰,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仿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

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

看在这么辛苦的份上,来点月票可好?
本章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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