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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十案 裸贷风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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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难过,觉得很委曲,一直不肯承认自己杀了赵海,更不承认有同伙。麻素珍有作案时间,也有作案的便利条件。她自己难以自圆其说,但警方并没有找到敌敌畏或者带毒的酒瓶,也没有发现她的作案动机。24小时以后,黄一为不得不把她放回了家,但派了人盯着她。

黄一为怀疑起了自己以前的想法,下毒的和拿走酒瓶的会不会是另外两个人,或者干脆就是一个人。为此,他为自己鲁莽的决定向姜局作了检讨。姜局警告他今后一定要小心,他也作了保证。黄一为清楚局长有意锻炼他,他也不想辜负局长的好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破案。

黄一为把阎队、段云贵以及各队的骨干聚集在一起,重新查看了酒吧的监控录像。他仔细回想了下毒和拿走瓶子的逻辑,确定下毒地点最可能在卫生间,因为死者拿了一瓶啤酒到卫生间。如果是在大厅,啤酒瓶里的毒药可能会害死其他人,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其他人中毒。他建议先从案发时间段出入卫生间的人查起,一来查找他们从卫生间出来以后的去向和行动,二来查经过后巷口的人是否与出入过卫生间的人有接触。

正在排查监控录像的时候,专案组再一次接到一起命案,死者很可能是李建强和谭海龙一直都没找到的荆钢。专案组兵分两路,段云贵和彭鹰留下继续查找监控,黄一为和阎队带人去勘查荆钢的死亡现场。

案发现场是一处单身公寓,户型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物业经理是报案人,这几天同在六楼的其它住户反映,603房间散发出阵阵恶臭。物业经理拿来了管理处的备用钥匙,开门后发现有死人,赶紧拨打了110。接警后,南城分局刑警大队出了警,向鸣大队长带人初步勘查了现场,在死者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身份证,居然是荆钢。向队给阎队打了电话,现场勘查和整个案件都移交给了专案组。

死者仰卧在床上,上身赤裸,腰带松开。尸体高度腐烂,尸体散发着恶臭,有比较浓郁的大蒜味,很可能是敌敌畏中毒。残留的皮肤呈紫黑色,指甲青紫。眼球浑浊,已经暴露在了眼眶外。目前是春夏交替,室温约20℃,皮肤已经开始腐烂,残留的皮肤上布满水泡,部分水泡已经破裂,流出了体液,头发大部分脱落,推测已经死亡5-7天。绿色的尸斑沉积在身体后部,尸体周围有大量蛆虫。勘查现场的干警承受着巨大的挑战,不出意料萧静吐了,但她忍到了找一个塑料袋,吐在了袋子里。大家不怪她,她是个实习生,已经够好了。

现场被人清理过,没有留下任何指纹或足迹,连卫生间里的牙刷和牙膏都不在了。戴家兴在死者的腰带扣上发现了一根体毛,成丽雅推测这根体毛可能不是死者的,很可能是凶手的。理由是死者的裤子并没有完全脱下,死者腹部并没有体毛。看死者衣衫不整的样子,腰带已经松开,能够推测出死者死前可能和一个女人在一起。

现场发现了死者的手机,手机的联系号码里有一个在赵海案里也出现过,就是那个叫火哥的号码,不过这次存的名字不是火哥,而是火鸟。手机的隐藏相册里也有一些女孩举着身份证的裸照,微信里照样也有催款的沟通记录,据此看来荆钢和赵海都是办裸贷的人,上线可能就是火鸟。这是一个重大发现,印证了段云贵的调查方向是对的。由于手机卡是在网上购买的,无法查询用户名,直接认定火鸟就是后台老板仍然缺乏有力的证据。

布衣柜下发现一根针管,里面残留着一些液体,针管外面残留着血液和指纹。拷贝了案发时间前后7天内的监控录像,让视频组查找线索。

物业管理处的登记记录上显示,租这套公寓的人是一名女性,租期是三个月,目前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身份证复印件上显示的姓名是庞春燕,户籍所在地是南江省。经查证,身份证信息是假的,唯一真实就是照片。成丽雅总觉得她好像在那儿见过照片上的人,思索了半天,终于想起来这个女人与梁语诗的姐姐梁语涵非常像。梁语涵来领走梁语诗的尸体时,她见过梁语涵。成丽雅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黄一为,黄一为大喜过望。他与阎队交换了看法,阎队立即联系了梁语涵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请他们查一下梁语涵的行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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