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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第十七案 移花接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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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日期书写方式。”大家纷纷看向了大屏幕。

皮蓬看明白了,愣了一下:“确实很奇怪,我刚才怎么没有注意到。日期是按照月日年的顺序写的,而不是我们通常用的年月日。”

“对,这就是我认为蹊跷的地方。”黄一为说,“这说明写日期的人有长期使用英文的习惯,随手写成了月日年,这个人不是孙兴国。”

姜局比较了解黄一为,他知道黄一为的话还没有说完。他问:“你认为这个人会是谁呢?”

黄一为没说话,双手扶在桌子上。过了一会儿,他抬起头说:“我认为是常成昊。”大家小声议论起来。

姜局问:“根据呢?”

黄一为说:“我的理由有三点。第一,自杀现场再次出现了字母 wy,李筱薇所谓的自杀现场也出现了字母,不同的是这次的现场多出了一串英文字母。可惜的是我们无法比对笔迹,因为这次的字母是电脑打出来的。从犯罪心理学上讲,每次留下的英文字母是犯罪分子的签名,这种签名不会轻易改变。第二,就是那双鞋,鞋印我们曾经见过,在李筱薇案的现场也出现过仿美式军靴的鞋印。我已经让皮鹏比对过了,鞋印一致,确认是同一双鞋。第三,如果是自杀,孙兴国上衣和裤子很干净,为什么要穿一双沾了血的脏鞋?如果郑景仁是孙兴国杀的,作案时穿的鞋找到了,那作案时穿的衣服为什么没有找见?所以我绝不相信孙兴国死于自杀。”

戴家兴提出了疑问:“头儿,我和橙子姐认真检验过,死者确实死于自杀,死因是服用了过量安眠药,中毒死亡。”

“我并不怀疑你们的尸检结果,准确地说死者死于安眠药中毒,但不是自杀。”黄一为说。

戴家兴很尴尬,作为一个优秀的法医,他很清楚安眠药中毒和自杀的区别。安眠药中毒是客观表述,而自杀包括对人的意愿的判断。细细想来,他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冒失了。

“通过现场的可疑旁证,我们可以知道现场还有另外一个人。大家知道我是学心理学的,你们有没有听说过催眠?”黄一为稍稍停顿了一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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