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里有着更为广阔的天地。
常思豪在武功理论方面较为薄弱,之所以也会明白这些,是因为他知道,桩功的目的之一就是体察自我,就是找对称平衡,宝福老人一上來就直指核心,给了自己真正的东西,当懂了桩是求什么之后,自己几乎就沒再练过,时间也不允许,但就只是在行走坐卧中带着些“拳意桩意”,已经让自己在动手的场合里多数能应付得过去,而这种带着拳意生活的状态,在世人看來,真的算不上是在练武,【娴墨:那也是不练之练,不能说是彻底不练,是心里有了,和开车一样,学会了再开时,车就是自己,指哪走哪,不是学开车时不协调的感觉了,】
同时他还清楚一件事:有一个人知己知彼的功夫也练到了家,甚至早已经“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也许这种境界,更在左右打法互换之上。
现在,他眼睛直直地想,,与郭书荣华动手,至少自己是不成的,只怕姬野平也不成,也许,够资格的就只有甲板上这个吃西瓜不吐籽的家伙,因为常人无法战胜天才,能战胜天才的只有疯子,而萧今拾月,简直是疯子中的天才、天才中的疯子……
“打法互换,打法互换……”
只见萧今拾月半失神的样子似乎又有了些疯意,喃喃地道:“这可比什么神功绝技都稀罕得很,”
郭书荣华淡然道:“世上原沒有神功绝技,有的只有努力和天分罢,”【娴墨:做不到的人,如何敢说,】
萧今拾月点头笑着,手握伞柄将穷奇剑缓缓拔出:“说得好,我一向觉得自己很有天分,魔了四五年【娴墨:试剑大会回來至今】,也不知努力得够不够,”
郭书荣华看着他:“怎么不够,剑榜上前九名都是你,”
“哈,”
随着一声轻笑,穷奇剑完全脱鞘,剑体黝黑,窄如棱刺,望之,令人顿觉邪气凛然。
郭书荣华手中的“冰河剑”缓缓前斜,青色的剑身予人一种并非钢体的印象,仿佛是一段晴日里裁取的天空。
萧今拾月将伞背起。
周遭火把被风吹得“呼啦啦”直响,凉意在人们脊缝儿里流窜着,大伙儿一时都分不清这凉意是源自深秋的晚风,还是这二人的剑底。
郭书荣华的眼神,却如融光走水般向旁边流去。
这看似风情万种的一眼,在他而言是很平常的作派,却在瞬间里令站在他对面的人都勾起一种情绪,一种相形而下、自惭自哀的情绪,就好像街上的贱民为了一睹尊颜,在拥挤中冲撞了王子的车驾,而王子反而微笑着看过來,沒有埋怨,沒有责怪,只是静静地等待人们散开,这种风度让人普遍而自发地想到自己的失礼,进而从内心里退生出一种克制來,开始厌恶自我的粗俗,继而想要自觉地、礼貌地退开,为自己保留一点生而为人的体面。
姬野平碍于恩情无法与萧今拾月动手,因此心里早下了抢先出击的念头,他全身蓄势,整个人好像烧红的钢铁,精气神都已提到极限,郭书荣华这一瞥扫來,好像点在钢炉上的一滴水,令他立刻就炸了。
他脚下一挫,催动身形突进,,忽然“蓬”地一把,臂弯被什么挎住,,与此同时就觉周身骤然一漾,空气波动如水,紧跟着眼前一派雪光,铺天盖地,
本章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