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巨魔打死是一种政治正确。
边上观望的金笛并不觉得意外,他把一盒子弹递给赫拉德。
就算一头猪修炼几百上千年,也修炼成猪妖了!
但高等精灵偏偏就有那么多混吃等死的废柴。
金笛听到这个评价,顿时乐开了花。
二十米的靶子已经很近。
“葛尔宾,等下把大家伙送到试枪的房间来。”
仓库里面的机械体,赫拉德猜测是某种机器人。
金笛在地下黑市里面,有比地面上大好几倍的店铺。
等到灾难来临时,平民那三脚猫的武技和射术,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天赋好而且努力的高等精灵,他们的实力强大无比。
街上来来往往的顾客也不少。
侏儒的个子普遍不超过一米,他们的大家伙肯定有水分。
如此巨大的地下空间,当然开设了不少店铺。
说明火枪的后坐力,还在大多数人的承受范围内。
“客人您真有眼光!矮人的巡山者部队就喜欢用它对付巨魔。”
矮人虽然个子矮,那是和人类相比矮了点。
“嗯,这枪的威力可以。估计巨魔挨一枪也够呛的!”
火枪的威力比普通弓箭强很多。
就连不怎么喜欢使用暴力的侏儒,同样痛恨那些杀之不尽的巨魔。
毕竟巨魔喜欢吃人。
没有谁会愿意被巨魔吃掉。
事实上,侏儒开发的这些武器,最初就是用来对付巨魔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