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大臣以“李可灼罪不容诛”
,议“罚俸一年”
;有的大臣以“可灼非医官,且非知药知脉者”
议上,将其遣戍;直到天启五年(1625年),魏忠贤上《三朝要典》,遂免可灼遣戍。
李可灼这个案子,一直争吵了八年,成为天启朝党争的题目之一。
泰昌帝死后,天启帝继位。天启帝即位后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年号问题。万历去世,泰昌即位,改明年为泰昌元年。泰昌去世,天启即位,又改明年为天启元年。这样,泰昌和天启两个年号就重叠了。后来想出一个办法,万历四十八年七月以前为万历四十八年,八月到十二月为泰昌元年,第二年为天启元年。
泰昌帝死后,尸骨未寒,又发生“移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