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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六章 安平侯之心,雪原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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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瀚看着手中的战报感觉好头疼。

“出兵还是不出兵?”

他知道祝彪不会说假话,那么肯定的乌维驮就是在河东集结了一支大军。

此厚彼薄,非常简明的一个道理。乌维驮在河东集结了重兵,那么在河西、在罗州、在延东,胡骑的兵力就必有短少。

如此趁机攻杀一二,确实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但问题是,如此攻杀若是得手了,岂不要分祝彪一分功劳?他此次之战所面对形势可是十分恶劣的。一万五千军对战乌维驮的十万大军,祝彪就是再能打,也不可能再胜吧?

且他所带来的一万五千军还都是步军!要知道的是,祝彪之前一连串的胜利,绝大部分是骑战得来的。只有蔚州之战多是步战,而乌维驮和胡兵又岂是中山国和唐王的那些废材所能比的?

如果祝彪在河东战败了,自己却在别的战区打赢了。那么就依旧不会影响到祝彪的威信和他头顶的光环,人人都会‘知道’,正是祝彪在河东的出击,才给了河西、罗州、延东‘胜利’的机会。那自己一直来的谋算不是白费了吗?

姬昀坐在上首期颐的看着自己外公。在王位不可能发生‘篡夺’的情况下,历任汉王对外戚都是十分倚重的,他就更加倚重了。

云瀚不是相国而胜似丞相,马上他就要担任御史大夫了。而主理户部的同时他的长子云蕲还担任者执金吾之职。

本来作为安平侯府的世子,云蕲是没资格担任执金吾这‘小九卿’之一的官位的。但现在云琴是太后,云蕲就是嫡亲的国舅,那资格自然就有了。

二子云翳为兵部右侍郎。在马髦升任兵部尚书,右侍郎进左侍郎之后,也高升了一大步。

三子云峥系禁军副统领,中垒将军。

旁系、近支自然也是大批人占据了高位或军政的重要位置,云家之显赫,光耀无比。也只有新王正式纳王后之后,新晋的外戚才能来分享一些云家的荣光了。

深夜,云瀚回到安平侯府,心中依旧没有拿定主意。他想不发兵,可如何说服朝中一系重臣呢?

高守训、蔡珽慎等重量级人物,对于朝廷与祝彪间的‘问题’可一直是有诽议的。如果拿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但空口白牙的说不行,必是要惹来满朝诽议,甚至是朝野骂名的。

“侯爷何须为此焦虑。兵阵之势,瞬息万变。祝彪六日之前所言岂可作为北平而今判断依据?

乌维驮乃胡虏久战宿将,抽调兵力之后岂会不做完全安排?祝彪以偏概全,属妄言也。”

一个年纪相当轻的文士,脸上含笑的向云瀚进言道。

“可此话难以服众啊,相国、太尉如有疑议……”

“哈哈哈,高相国、蔡太尉即使有疑议又如何?侯爷只需依此理直言,他们能辩的倒否?兵阵之势,瞬息万变,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兵者,国之大事,不可不慎重也!”

“父亲。曹先生所言甚是,我们何须一定要让高相国、蔡太尉心服口服啊?祝彪之事,已经身染骂名。就是此次让高相国、蔡太尉信服,我们身上之骂名也是洗不清的。”云蕲真心感觉着父亲太爱‘名’了。

能名利双收当然是最好的事了,可必要时刻‘名利’就该舍去其一,除名而求其利。

曹先生更看得明白,云瀚是一直想弥补新王一系与高守训、蔡珽慎这波朝廷重臣之间的间隙,想弥补安平侯府与易北候府等一批勋贵之间的间隙,所以一些时候才显得那么举棋不定。

“哼,真是痴心妄想。都已经走上了黑路,还想着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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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西北,白白雪原。

“驾——”

“驾驾——”

狂乱地呼喝声冲天响起,一千精骑如决堤的洪水,从汉军军阵间的狭窄通道中喷涌而出,向着前方滚滚而来地殿后胡骑迎杀了上去。狂乱地铁蹄践踏在冰晶的雪原上,卷起漫天如屑的雪粉。

铁骑阵前,冯恩江催马疾进,灼热地战意燃烧在他胸际,沸腾的热血在激烈翻腾。

几年时间了,终于也等来了自己领兵驰骋沙场的这一刻。

虽然这是因为骑兵五营都不在场。但自己率领着亲兵营左部骑兵,也是‘独当一面’了。

亲兵将领固然能贴近将军,是将军绝对的心腹,可看着祝忠、祝仝这些‘小辈’,一步步成长为现今北汉赫赫有名的战将,冯恩江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妒忌。

男儿好汉,谁没有满心的壮志,谁不想纵横驰骋在沙场。只是之前自己武功不行,每每冲锋陷阵,不是将军护着,早就玩完了。

可今天不一样了,自己也贯通任督二脉了。这样的实力,都比得上当初的黄将军了。

黄将军能每每冲锋陷阵,那自己也一样可以。

而今日,他终于等来了这一天。在面对胡骑殿后部队的时候,督亲兵营左部千骑出战。

倏忽之间,冲锋的千骑精锐所列的阵形发生了变化,前面地铁骑保持匀速前进,中间和后面地铁骑却开始加速,并向着两翼缓缓展开——

不及片刻功夫,一千亲卫精骑的阵列便已经全部展开,前后共有五列,每列二百骑,每一骑间左右上下各隔开一丈长的空间。

——天狼阵!

对着奔涌而来的数千胡骑,毫无畏惧的迎了上去。

“嗬——”

冯恩江大喝一声,持枪的右臂高高举起。

“锵锵——”

在他的身后,一根根长枪也被将士们平平端起,锋利地枪刃映着残阳地余辉反射出冷冽地光芒——

“嘶唏——嘘——”

冲锋而来中的胡骑中顿时响起一片吸气声,竟然全是枪骑??

“呜哇——”

这时带头冲锋地金环胡将一声大喝,身后汹涌而前地数千胡骑似乎猛然醒悟了似的,也在冲锋中缓缓变换了阵势,完毕后,列在前队的胡骑个个彪悍强壮,手中握着的也是迥异于弯刀的长枪、狼牙棒、铁骨朵等长兵!

胡骑不好枪,但也不是说就没使枪的。无论是在常备军中还是部族武装,都有一部分配枪的。只有金狼军、苍狼军这些精锐里头,长兵器才会是清一色的狼牙棒、铁骨朵,或是铁蒺藜骨朵。

但是对于技巧与力量兵种的汉骑来说,枪骑兵在士兵中就意味着绝对的精锐。

想想看,两马交错的瞬间,你长枪探出,固然要比手持短兵的敌军占便宜,可锋锐的枪尖虽能穿身破甲,然而在那之后呢?枪尖上挂着一具百多斤重的尸体,若是没那个本事挑起来或甩出去的话,那后果该是怎样?

轻则长枪脱手,永远留在那具尸体上;重则自己当场落马,拽着那杆长枪一起被震落地上。而不管如何,这两种结果最终所造成的后果都是一个“死”字。

可以说,在汉军中,枪骑一直就是精锐骑兵的代表。

“轰——”

汹涌对进地两支骑兵终于山崩地裂般地撞击在一起,霎时间璀璨灿烂地血花闪亮整个战场。一片的人仰马翻中,金铁的撞击声,战马的惨嘶声彻底交织成一片。

祝彪亲卫骑兵挺起的长枪在这一刻成了胡骑们永远无法忘怀的记忆——

“噗噗——”

一根根长枪轻易挑开了对面胡骑长兵的刺杀、劈砸,直直的,在空中划过一道冷冽的寒芒,没入对面胡骑的胸腹间,在第一波的对撞中,亲卫骑兵几乎是人人见血。

锐利的枪刃划破肌肉血淋淋的从后背探出,第一列的亲卫骑兵也无人用力将尸体甩出去,而是依旧把长长地骑枪挺的笔直,似乎那被枪头穿透的尸身一丁点的重量都没有。

“扑哧——”

又是一个,直到这时首列的二百名亲卫骑兵才有了大的动作,绝大部分的人如弃蔽履一般丢掉手中穿挂了两具尸体的长枪,道道耀眼的刀芒从马鞍处腾跃而起。

骑兵对冲,第一列自然是最危险的,时间也是最急迫的,所以与其费力气耗时间的把尸体甩出去,还不出挺直了再穿他一个,反正骑枪长长地枪杆足够长。而如此一枪挂俩,不但增强了威慑力,必要的是还应付过了最危险的时段。

而至于战刀,那更是上阵前就已经准备好的,随手就可脱鞘。

一千亲卫骑兵,所组成的队列就像一把带着锋利刀刃的钉耙,在迎面冲来的数千胡骑中进行了一次无比惨烈地耕犁——

“啊呀呀——”

一名胡骑口中呜咽着好似野狼一样的嘶嚎,手中弯刀向着一名亲卫骑兵就斜肩斩去。

“当——”

锋利地弯刀狠狠地斩击在那名亲卫骑兵的肩膀处,一道轻微的刀痕出现在护肩吞甲兽上,激起一声明亮的地金铁交鸣声。

亲卫骑兵战士冷冷的看着劈斩下来的弯刀,没有丁点躲避的意思,只把手中长枪一转,锋锐的枪刃毫无阻拦的穿透那了那名胡骑的腹部,殷红的鲜血瞬间染红了胡骑坐下的战马。

“呀——”

两臂一较劲,亲卫骑兵用力向上挑起,被长枪洞穿的那名胡骑一百多斤重的身体瞬间脱离了马鞍。亲卫骑兵战士手中的长枪在这一刻似乎化作了一柄巨锤,带着呼啸的“呜呜”声横扫马前。(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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